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当人们身体不适或者受到外伤时,就会去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解决自己的问题。个别的时候,医生诊治的过程中,可能会误诊误判病情或者在治疗的时候出现一些意外,这是就发生了医疗事故。对于有些医疗事故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那么都有哪些呢?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4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一)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效为3年。超过时效的,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三)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重要资料不全、情节不清,对患者死因有争议而又未进行尸体解剖鉴定的,不予受理。

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方式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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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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