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以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出售一种货币。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以低于货币面值的价值出售或购买。因此,卖方和买方主观上都想谋取非法利益,发财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至于运输伪造货币罪,行为人知道运输是伪造货币,主观上是故意的。托运人未如实告知承运人运输货物的真实情况的,不知道因欺诈等原因运输伪造货币的,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必须客观地出售、购买和运输伪造货币。销售伪造货币是指以各种方式或方式以一定价格出售伪造货币的行为。购买伪造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价格购买伪造货币的行为。明知是伪造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货币,并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船舶等交通工具或以其他方式将伪造货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
3.在构成犯罪之前,伪造货币必须达到大量销售、购买和运输。这是区分犯罪和非犯罪的重要界限。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