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履行管理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学校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履行了职责,否则他们可能会承担责任。侵犯权益的学生,如果学校不能提交足够的证据,学校不承担责任,可以选择起诉权利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 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 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