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绿化带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赔偿绿化带,罚款,严重可以拘留或吊销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报告后不履行现场等候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未经协商达成协议或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被迫离开现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