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取决于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你同意离婚,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如果你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你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其次,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如果对方坚决想离婚,你只能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你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你坚决不同意,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关系确实破裂了,你不会被判离婚。如果你也同意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因欺骗而离婚,你可以同时提出离婚赔偿,并要求更多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