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精神及原则,结婚自愿,离婚自愿。分居可以离婚,不分居也可以离婚。只要通过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进行离婚的,就是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