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将首先询问原告。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检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行说明。
2.检查身份信息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在法庭上陈述诉讼请求,明确哪些项目,是否与诉状发生变化,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
3.之后,被告会要求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比如是否同意离婚,原因是什么,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上述问题后,法院会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夫妻从意识到爱,登记结婚时间大致了解,法官知道双方是闪婚,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自由恋爱,恋爱时间长,属于夫妻关系基础好,如果是闪婚相亲等,情感基础差不多,然后问离婚的原因,除了起诉,夫妻之间的问题,对方是否有法律过错事实。然后他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了解原告所说的夫妻。婚姻,孩子。冲突和其他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是真的,那么情况是什么,秘书会记录在案件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