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而表示的缺陷,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力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