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理财规划师陈婉玲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种财产的所有权,然后持公证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明直接申请房屋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抵押,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算贷款证明。
一般来说,除非当事人有足够的资金立即结算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会出具结算贷款证明。此时,当事人可以先向银行借款结算贷款证明,然后同时办理房屋销售抵押手续和更名手续,最后按剩余贷款金额和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和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