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问:我丈夫和我结婚多年了,我没有工作,主要在家做家务,我们靠丈夫的收入生活,所以家庭共同财产一直由丈夫保管,从去年开始我患癌症需要治疗,但丈夫拒绝提供治疗费用,导致我的疾病没有及时治疗和恶化,但我现在不想离婚,可以要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吗?答:《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同所有人不得分割共同房地产或动产,维持共同关系,但有重大原因需要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的,共同所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同所有人可以要求分割。

因分割而对其他共同所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本规定,夫妻共同所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止前,除非有重大原因,否则不能分割共同财产。那么,什么是重大原因呢?《婚姻法解释(3)》第四条规定,夫妻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隐藏、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财产利益;(2)一方有法律支持义务的,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都有法律支持义务,现在你需要治疗重大疾病,不能要求离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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