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并以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对财产另有约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