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2)第22条规定,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结婚,除非有明确表示,否则该房屋应被认定为对子女的礼物。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礼物,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是本解释一个新地方。父母为子女投资购房的问题一直是过去夫妻纠缠不清的问题。法院在审判中很难确定,但现在很清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