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2)》第九条: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隐藏、转让、出售、破坏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1)》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的第二天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