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限制在1天以上15天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根据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公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处罚措施;后者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临时剥夺嫌疑人个人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根据诉讼法对妨碍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实施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不同于拘留。拘留是人民法院对违反刑法的人的刑罚。现在,我们应该知道拘留中心是否可以带手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拘留期间带手机,但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允许的。当事人想打电话的,可以通过拘留中心的固定电话。在治安处罚措施中,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期限不足15天,一般情况通常是拘留几天。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