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农村村民个人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土地所有权材料(82年5月14日前提交村队所有权证明;82年5月14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定界限。邻居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土地草图。
(三)审核
首先由乡镇土地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县土地资源局审核,审核土地材料是否合法,土地边界是否无争议,土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符合土地面积清晰、界址准确、所有权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者个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并依法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一般会办理。有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您可以谈谈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的转让程序。
如何批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1).申请。
1.农村村民个人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土地所有权材料(82年5月14日前提交村队所有权证明;82年5月14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定界限。邻居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土地草图。
(3).审计。
首先由乡镇土地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县土地资源局审核,审核土地材料是否合法,土地边界是否无争议,土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符合土地面积清晰、界址准确、所有权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者个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