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给你的材料到报纸上,然后拿报纸回土地局可以补发土地证书。虽然没有补有影响,但不是很大,因为土地部门有相应的土地登记卡作为基础。但最好这样做,这样更安全。产权证书丢失后,可以补发。产权证书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告损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业主到居委会出具证明信,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产权证书丢失手续,房屋管理部门将向业主提供失去房屋的产权证明。

业主持有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声明见报后,如无异议,业主可持身份证、原件、报纸原件等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证书申请表,业主到指定报纸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由房屋管理部门发放新的产权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