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依照中国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报告当前财产。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和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分配、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分配、变更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分配、变更财产的,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有关单位必须处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日常必需品。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前款措施作出裁决。第二百四十五条。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绝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被扣押、扣押的财产,执行人必须出具清单,经在场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提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为公民的,也可以提交其成年家庭成员一份。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义务人执行。但有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可以在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半年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综上所述,如果强制执行不能做什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当事人可以在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