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证据证明其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如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其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等人文优势,如住房产权证书。社区公共安全可以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安全,社区环境的安静可以保障儿童的休息。
(3)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可以给孩子陪伴和照顾,如证明他们的父母陪伴时间、教育、身体状况优于对方,或证明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经常加班,工作压力,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生活的习惯。一般来说,法院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婚的重大变化。例如,女性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以来,她一直全职照顾孩子,日夜与孩子相处。与工作后陪伴孩子相比,另一方有更多的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证明对方有恋人和结婚的可能性,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坏习惯,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婚时,如果他们有监护能力,想在离婚后继续与孩子生活,他们可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夫妻双方不能就监护权的所有权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明确哪一方抚养孩子,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