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人员监护权的实施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
2.不同不同时间的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有监护权的一方或双方有权在子女成年前决定是否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在子女成年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