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父母双方就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50%的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来确定。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第八条赡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第九条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第十四条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18岁。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以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许多夫妇仍然选择生第二个孩子。然而,当第二个孩子出生时,他们发现家庭矛盾更多,夫妻关系濒临破裂,所以他们不得不选择离婚。此时,考虑到家里有两个孩子,我们需要小心孩子的问题,特别是在两个孩子成年之前,妥善安排孩子未来的抚养和教育,这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