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一分配。
2.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的,房屋抵押贷款的负债由夫妻共同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十条规定,夫妻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支付个人财产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款支付方名义登记的房地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