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信息到宜昌市土地勘察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所有权审查等工作,在收到申请后1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并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土地测绘联系单。
2.取得测绘联系单后,申请人应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并在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打印收据,交给申请人,并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3.无房地产证明的。在公告拆迁范围内不适合申请证书的,不予受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交易许可证,由城市划拨土地私人住房。商业立面。办公用地,由国土资源局管辖的各分局受理。有房地产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明需要交易的,应当直接在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然后申请土地使用证明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与业主合作申请产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但新房的土地使用证书是我们需要自己持有的,以保护房屋的完整产权。因此,当然,属于业主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不能委托给开发商完全处理,但开发商需要签合作的材料,业主可以寻求开发商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