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置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置的财产,其他财产的处置无效。
(3)如果夫妻双方同意财产属于子女,那么在房屋转让到子女名下之前,协议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应谨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