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上述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中国,工人的工资一般由六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和年度工资。这些工资包括在《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范围内。因此,如果双方没有书面财产协议,同意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拥有自己的财产,即使自己的工资由自己保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