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他人的公司债务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偿还。受让人在转让公司时买断原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债务的,由受让人承担全部债务。转让人隐瞒原公司债务的,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后按一定比例承担。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