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当中,没有规定说明在残疾人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能离婚的。夫妻之间能否离婚,主要是以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为基础。而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是应该要从婚姻的基础、婚后建立的感情、离婚的原因,以及夫妻之间的现状和有没有和好的可能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