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当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的比较严重的话,离婚可能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如果此时女方患病,男方提出离婚的,应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补偿些,这也是体现照顾女方原则。具体补偿的数额由双方自行协商,当然,这个补偿是带有救助性质的,和离婚损害赔偿不是一回事。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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