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证明婚外情的证据种类繁多,但很难获得这些证据,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准备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便法官进行综合判断:
1.照片:各种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方的亲密关系;
2.录音:能证明配偶与第三方有婚外情的录音,如配偶在与配偶交谈时承认与第三方的婚外情等;
3.视频:各种视频显示配偶与第三方的婚外情关系;
4.手机短信:配偶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配偶和他们自己。第三方也可以通过短信联系自己,谈论婚外情,这些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保存。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难以保存,二是难以直接证明短信发送和接收者是谁,因此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保留手段,也可能需要一些辅助证据来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帮助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例如,短信保存在接收者的手机中,未被删除,存储在手机存储空间或存储卡中,或固定手机短信,经公证机关公证,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第三方,这也涉及婚外情。一些当事人还将电子邮件内容打印成证据,提交法院,一些当事人通过公证保留电子证据。然而,由于很难确认电子邮件的发送和接收者是谁,因此电子邮件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帮助证据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6.配偶和第三方亲自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果我们在案件中经常遇到,有婚外情的一方已经为配偶写了保证书,以确保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些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
7.周围的邻居。朋友的证词:婚外情的证据收集方式应该注意,无论你是亲自收集证据,还是请别人帮助你收集证据,我们必须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不会接受。例如,聚集许多人强行闯入他人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法院不会接受,而且在法律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有些人会直接将婚外情等同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但事实上,婚外情只是其中之一,不一定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因此,在离婚时,除非有证据表明婚外情构成合法的离婚过错,否则不能要求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