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的前提是夫妻离婚。当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达成协议时,双方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民政部门向双方颁发离婚证明。这种离婚程序很快,但前提是夫妻必须就离婚的一切达成一致。这种离婚的可能性很低。
2.离婚的法院诉讼。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夫妻在其他地方离婚的,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被告是本地的,原告只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不是本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经常居住的证明,这是被告居住的财产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一年的证明。法院将在法庭开庭前组织调解,调解不能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离婚程序。大多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都将被允许离婚。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没有离婚证明,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与离婚证明的效力相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离婚程序的地方是不同的。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则上是到被告住所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时,如有必要,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