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按照房地产权利证书确定补偿面积;没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房地产权利证书没有载明建筑面积,以及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按照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的测绘报告数据确定补偿面积。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测绘数据不一致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相关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