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为现有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现有犯罪分子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第二,有法律紧急情况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十三十二条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有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
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犯罪后立即实施犯罪或者发现犯罪的。(2)受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认定他犯罪的。(3)如果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试图在犯罪后自杀。逃跑或逃跑。(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性。(6)不要谈论真实姓名、地址和未知身份。(7)有逃跑犯罪。多次犯罪。伙伴关系犯罪的重大嫌疑人。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除公安机关依法有权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外,还有下列两起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犯罪后自杀、逃跑或逃跑;(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供应的可能性。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精神病人犯法后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当事人对社会有害的,也将强制拘留当事人,必须按照程序,因为精神病人一般不适用于拘留中心,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