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2.经特赦赦免。3.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的。4.嫌疑人。被告人死亡。5.根据刑法通知处理的,不得通知或撤回通知。6.其他免除刑事责任的人。
公安机关无权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罪。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的,经法院审判后确认无罪的,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无辜的人进行刑事拘留。延长阅读:刑事拘留将被判刑,刑事拘留将被判刑吗?刑事拘留可以保释37天,刑事拘留可以保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