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的婚姻财产协议不以公证为生效要求。许多人认为婚姻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姻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生效。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中国法律从未规定婚姻财产协议应以公证为生效的前提。换言之,只要双方的意思一致,协议的内容就不违反法律规定,无论书面协议是否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经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约定婚姻财产协议的内容。如果您更加谨慎,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没有必要花钱进行婚姻财产协议公证。公证处明确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列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特色服务。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达成协议并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并办理公证。如果夫妻在婚姻中就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的协议不一定要办理公证。此时,双方可以自己选择。但是,为了提高协议的有效性,最好办理公证,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