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产证以何方名义登记,该财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官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哪一方拥有房屋,取得财产的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另一方。由于婚姻财产的情况也多种多样,离婚分割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否则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