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房屋,无论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收入;无论是购买公共住房、中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住房、商店还是别墅;无论是一次性全额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抵押购买,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并在离婚时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事实上,离婚夫妇可以协商处理离婚财产的分配。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可以上法庭。此时,鉴于他们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