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全额投资购买房屋的,产权以投资者名义登记为个人财产的,以双方名义登记的,以婚前处理的:有协议的,无协议的,按份额共享。婚后产权登记的处理,视为投资者对未投资者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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