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不和或者其他原因长期分居的,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分居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或协议,他们的收入仍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分开管理,婚后使用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应当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应当分别拥有。如果双方的财产差异很大,差额部分应当由多个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同的财产偿还另一方。当然,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同意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