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如果一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就算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