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的生活。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如果有固定收入,赡养费金额一般可按收入的20-30%计算,总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相对稳定;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或过高或过低的收入,可以根据当地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18岁。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当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主观原因未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失去或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然而,高中或以上学历,如在大学学习,父母没有法律义务抚养他们。在实践中,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支付,每月支付。每季度或每年定期支付给对方,直到孩子成年至1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