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形成继女未成年人可以一起生活,也可以直接办理收养手续;
根据中国法律,扶养关系主要包括:
(1)支持权利持有人:子女享有父母支持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子女支持的权利;父母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孙子女、负担能力的祖父母、祖父母的权利;子女死亡的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的权利;父母死亡或者不能支持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支持的权利。享有支持权的要素原则上限动能力而无法维持生活的特定人员。
(2)赡养义务人是依法对特定人有赡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以下亲属:父母和孩子之间;夫妻之间;祖父母和孙子孙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中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赡养义务人的顺序。刑法规定,拒绝赡养有赡养义务的,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