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父母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现代生活节奏很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双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往往是父母双方。因此,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2.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收集。处理离婚案件中儿童抚养问题的原则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很近,或者生活区很成熟,这对孩子们的入学是最好的。当然,获得儿童监护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3.收集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例如,一方的思想素质在争取儿童监护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监护人的思想素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4.儿童的意见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法院会认真听取八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在处理抚养问题时做笔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需要和他们住在一起。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综上所述,监护权一般是双方离婚时协商的问题,但为了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必须有良好的优势依法获得,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法院将结合当事人的证据和不同的因素来考虑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