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不能放弃。如果你真的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你可以和孩子的另一个监护人协商,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根据《婚姻法》,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有义务抚养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
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由兄弟姐妹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无论子女是由父母直接抚养的。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应当按照母乳喂养的母亲抚养的原则进行。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