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如果收入的确是减少,需要调低抚养费数额的,可与对方 进行协商确定。如果的确是无力支付的,可以考虑通过折抵财物的方式来履行支付抚养费义 务。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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