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婚诉讼还必须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提供以下必要信息:
1.两份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证明;
6.儿童状况的证明,即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活条件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如财产已转让,应提供转让办公室的所有相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11.有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院文件。如果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警察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如果你想通过诉讼离婚,那么写一份好的离婚诉讼是第一步,然后是知道你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毕竟,法院没有找到正确的案件,肯定不会接受案件,这也会耽误双方的时间。此外,原告还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即使调解无效,也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