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家庭或转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按照家庭的规定办理;
(2)如果一方不愿意交出原户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户籍或转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户籍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籍迁移程序必须有户籍地址才能顺利办理。办理户籍迁移时,必须先落实落户地址,取得落户地址同意迁移的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迁移证明,最后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当然,各省对离婚户籍迁移的具体程序会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如果您不知道当地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您也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