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异地进行离婚诉讼的夫妻双方应当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