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要求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只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诉讼离婚协议不能离婚,则可以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夫妻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无常住住所的,由原告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但公民住院的除外。
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现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适用上述第12条,但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一方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居住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您的情况确定离婚的法院。
虽然我国允许夫妻在不同的地方离婚,但此时仅限于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在诉讼离婚时,如果有任何争议,我们也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帮助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