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苹果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

1~7年为1500~2000元/亩;8~18年为2200~3700元/亩;19年以上2200~2800元/亩。

2、梨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1~7年为1400~1800元/亩;8~18年为2000~3500元/亩;19年以上为1800~2500元/亩。

3、葡萄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

1~4年为1400~1800元/亩;5年以上为1800~3500元/亩。

4、桃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1~4年为1400~2000元/亩;5年以上为2000~3500元/亩。

5、柿园补偿标准为:初果15年以内为120元/株;16~60年为150~450元/株;60年以上为150~300元/株。

6、枣园补偿标准为:初果10年以内为150元/株;11~40年为300元/株;40年以上为230元/株。

7、核桃园补偿标准为:初果10年以内为

20~70元/株;10年以上为90~370元/株。

另外,苹果、梨、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园补偿;每亩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园补偿,除了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园补偿;柿园、枣园、核桃园按每株产值之和的六倍补偿外,土地按同类耕地计算补偿。

相关法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