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调查黑名单从逾期贷款结算之日起计算,信用调查黑名单将在5年后自动终止。但是,如果欠款未结清,逾期记录将永久保存。

根据《信用调查行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

(2)法院列入黑名单的本质是法院发布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令。高消费限制令的终止,只有在被执行人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后才能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规定了删除失信人名单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

相关法条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规定了删除失信人名单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