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了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的经济利益,但由于其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它不构成欺诈罪。例如,拐卖妇女和儿童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欺诈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还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本法已经在第193条规定了贷款欺诈罪。
(2)客观要素的犯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虚构事实,另一种是隐瞒真相;本质上是使受害人陷入错误的理解。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情况下,受害人有错误的理解,并做出行为人想要的财产处罚,因此,无论是虚构的,隐瞒事实,只要有上述内容,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为了惩罚他们的财产,那就不是欺诈。欺诈行为必须使普通人能够产生错误的理解,夸大他们出售的商品,不超出社会容忍的范围,而不是欺诈。
(3)本罪的主要要素是一般的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4)主观要素的犯罪在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